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遵循金元时期总结概括出来,沿用至今的“十八反”“十九畏。”
中药配伍禁忌的一类。两种药物同用,发生剧烈的毒性反应或副作用,称相反。
十八反歌最早见于张子和《儒门事亲》:本草明言十八反,半蒌贝蔹芨攻乌,藻戟遂芫俱战草,诸参辛芍叛藜芦。
十八反的内容是:甘草反甘遂、京大戟、海藻、芫花;乌头反贝母、瓜蒌、半夏、白蔹、白芨;藜芦反人参、沙参、丹参、玄参、细辛、芍药。
十九畏的内容是:硫黄畏朴硝,水银畏砒霜,狼毒畏密陀僧,巴豆畏牵牛,丁香畏郁金,川乌、草乌畏犀角,牙硝畏三棱,官桂畏赤石脂,人参畏五灵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