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又恩,男,1938年生,河南省封丘县人。现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中医管理局局长。中华全国中医学会宁夏分会副会长、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宁夏分会副会长、中国针灸学会宁夏分会副会长。曾任宁夏卫生厅中医处副处长。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院长,主管医师。1955年初中毕业考入宁夏卫生学校,1958年毕业于该校医士专业,继由学校保送宁夏医学院学习医疗专业五年,1963年毕业分配到宁夏卫生厅从事卫生行政管理。1975年参加宁夏高级西医离职学习中医班系统学习中医理论2年。1978年后从事中医行政管理。
他认为中西医学虽然理论体系不同,但都是研究探讨人体生命活动规律,保护人体健康的自然科。而且实践证明在防治疾病方面都能取得预期效果,二者的科学性均不容否定。主张各展所长,取长补短,共同提高,能合则合,渐渐融汇贯通,发展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医疗体系,造福于人类。为此,十多年来在宣传贯彻党的中医政策方面做出了自己的努力。80年代初曾在宁夏日报发表了“宁夏中医工作研究”一文。参于制订宁夏中医事业发展规划,并具体组织实施,取得了一定成绩。十年间宁夏中医医疗机构由八十年代的一所发展到16所,为中医工作者创造了工作条件。曾组织主持编写了《宁夏中医药学术经验汇编》第一集,《常见病简易防治手册》等。